業務委外的形成原因有很多,除了因應國人對公機關服務越趨繁複的的需求,亦隨著近年來全球資訊化影響,我國自七十五年推出委外政策,並以八十二年後資訊委外為大宗,雖然e化政府是一個時代潮流,但因委外伴隨而來問題,除了軟體跟不上硬體外(政府機關內部行政與委外廠商的執行認知落差大),成效不彰的結果是幾乎政府每十件系統開發案,僅有一件是可以順利執行,也就是說,委外並非萬靈丹,還有許多檢討空間,且資訊業務委外是否真可達到節省經費成本也是視各機關情形不同而有所不同,另外就是委外內容除系統開發,是否應排除系統維護、運轉及監控

  目前公私利協力的案例太廣,每一個都可以獨立出來討論,應該說政府在執行時就都以個案處理缺乏整體原則性思維,問題點也都不盡相同,像是公立博物館委外經營,雖同樣是力求能減少支出或希望增加服務的方式,來挽回民眾對公部門的期望。可是,政府和商業機構在本質上就有差異,政府並無法完全像企業一樣經營,大家都喜歡拿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公辦民營」的例子來討論,因為看起來是成功的將企業市場運作的機制引進博物館,但如何兼顧博物館原先所具備「非營利性」及「教育性」的本質,而不被營利掛帥而犧牲,另外值得討論的就是如果經營團隊替換,是否還可以有這樣亮眼的成績,而這樣的經營模式又是否適合套用在其他個案,亦有待觀察

  委外經營制度也被運用在文化遺產管理上,使用法源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價值核心之一在於鼓勵民間單位參與公共建設的投資與經營,以減輕公部門在文化資產管理事務上的負擔,又以R..T及O.T被廣泛運用,然而,古蹟委外經營單位其組織文化與是否擬訂具前瞻性與完整性的維護計畫均深深地影響文化遺產未來的存在價值,委外經營所反映的經營管理問題則對於未來朝向建立古蹟管理專業制度的影響更是不容小覷。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虫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