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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我傷害行為防治』參考資料

一 .何謂自我傷害行為

廣義的自我傷害( Self-destruction,Self-damage), 包括自殺、企圖自殺、以及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身心健康的行為。狹義的自我傷害僅指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身心健康,但個體並沒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清楚意願,他可能因如此做而造成意外,但在進行這項行為之前,他的意識裡並不清楚地表現出要結束自己生命的意圖,這類行為如:重複地拔自己的頭髮,以頭撞牆,咬傷自己,割傷自己等等。

 

二 .自我傷害行為的徵兆

有自殺意願的人,通常會不自覺地發出一些求救信號,周圍的人如果能多加留心,適時給予關懷與支持,就有機會挽救許多的生命。但請切記,一個曾接受幫助及被阻止自殺的孩子,即有可能會再嘗試第二次。因此,對這些孩子的幫助與警覺應是持續而無終止的。

Pfeffer等人(1986)在研究報告中指出:孩子(企圖)自殺前,是有線索可循的,而這些訊息會出現在不同範疇中,計有以下四個部分:

(一)語言上的線索

孩子的話語裡有意無意地透露出想死的念頭。例如:「我希望我死了」、「沒有人關心我的生死」、「如果我不存在(沒有我)的話,事情也許會好些」…….。通常孩子表現出想死的念頭,可在下列幾種方式中表示:

1.直接說出。

2.在作文、詩詞、週記中表現出來。

3.與別人討論「死亡」的概念時,所透露出的不正確死亡概念。

(二)行為上的線索

有關行為上的線索,最主要的判斷重點是孩子平時的行為習慣「變化很大」,亦即與往常不太一樣。這些線索包括:

1.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如:積極活潑的學生變得退縮,原來安靜的學生變得話很多、謹慎的人變得喜愛冒險。

2.學校裡的問題,如:成績大幅滑落,上課時打瞌睡,不再按時交作業,

突然發脾氣,引發較多的人際衝突。

3.放棄財產,如:將心愛的東西分送給別人,立下遺囑,或將心愛的東西

丟棄、處理掉

4.濫用酒精、藥物,如:增加喝酒的次數與飲量,明顯地影響正常的生活

秩序,增加了鎮靜劑與安眠藥的使用,甚至服用禁藥。

(三)環境上的線索

有關環境上的線索,指的是「個人的環境上發生極大的變動,使得他常窮於應付」,或者是「因遭挫折,並缺乏忍受力,使得壓力增大」。例如: 

1.一個重要的人際關係的結束:與要好的朋友分手了,雙親離婚,雙親死亡,親密的兄弟或姊妹長期地離去或死亡等 ………。

2.家庭發生重大變動:財物上的危機,不得已的搬家……。

(四)併發性的線索

這一類的表現往往是前述三者的延伸。包括:

1.從人際關係退縮回來,顯得與世隔絕的樣子:這類情況可能會是孩子遇到人際間的衝突(例如:與好朋友吵架),而有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例如:由積極成為退縮);或者是孩子表達「我沒有親密、知心的朋友」、「我不知道如何交朋友」、或是「同學不關心他」,因而讓自己孤獨起來,另一方面有可能是孩子的個性原本就顯現出「退縮 -緘默」的特性。

2.顯現出憂鬱的情緒:經常出現「沒有希望」的念頭,行動上顯得無助,對許多事失去興趣,過去有關孩子的自殺研究發現,憂鬱的情緒與自殺息息相關,因此應要隨時注意孩子的情緒狀態,當他悲傷、受到困擾、以及有孤獨的感覺時,而且他在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活動量也降低時,則這孩子的自殺危險性已由「低」升至「中」,如果這孩子日常生活的秩序已廣泛地被破壞,或是他感受到「沒有希望」、「悲傷」以及「無價值感」時,那麼這孩子的自殺危險性就是由「中」升至「高」。

3.顯現出不滿的情緒而且有許多的抱怨,甚至爆發性的攻擊行為:某些學者認為孩子的自殺行為可以視為對自己不滿或攻擊自己的一項表徵。所以當孩子遇到挫折或失去親密關係時,有時會以自殺來表現內在的緊張、不滿,以拒絕、甚至報復外在的壓力。

 

三、自我傷害行為的成因

(一)環境因素:

1.家庭因素:包括家人有自我傷害的先例,父親酗酒、失親的失落經驗、家庭暴力、親子溝通不良、親子缺乏親密的互動關係、角色顛倒(即孩子被迫負擔過重的責任)、雙親工作而對子女的關愛不夠。

2.父母示範:孩子們常模仿及學習父母的行為,因此,若家族有自我傷害的歷史,會使得青少年更易處於嘗試自我傷害的危險中,有資料顯示,經歷過家族親密成員自我傷害慘劇的孩子,其自我傷害的危險率高出其他孩子的9倍。

3.學校因素:除轉學、退學等突發事件的影響外,課業上的挫折感亦是隱形殺手。

4.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上的挫折及流離亦是孩子產生自我傷害行為的重要因素之一,會使得他們無法在人際關係中獲得歸屬感,而覺得孤單落單,受到排斥。

5.時間變數:悲劇發生或痛失親人的週年紀念日,此時親人或重要關係人產生自我傷害行為的比率可能提高,此現象被稱為「週年效應」。

(二)個人因素:

1.死亡概念:根據年齡層的分類中,可以了解到孩童對於〝死亡〞理解是有階段性的,隨著認知能力的增加,自我傷害會被孩童理解為結束生命的一種方式,而變成青少年及孩童的一種選擇。

2.媒體影響形成的錯誤觀念:傳播媒體所造成的影響力是相當大的,媒體報導的自我傷害事件,對青少年有多少衝擊力,有許多部分是需要加以釐清的,否則容易使得青少年在觀念模糊的狀況下,依樣化葫蘆地加以模仿,而產生悲劇。

3.錯誤的因應─以自殺引起注意:「死」常常被自殺者拿來當作刺激別人、傷害別人的一種工具,青少年會藉由自殺的方法來喚起周遭人對其的注意,來表示對外在壓力的反抗。

4.藥物濫用:據研究指出,青少年企圖或遂行自我傷害,有部分是受酒類或藥物的影響,藥物濫用常會阻礙神經傳導的正常作用,使人產生幻覺、降低推理能力,因而增加了自我傷害的可能性。

5.「人─我」分化不清的性格特徵:「人─我」分化不清指的是自我分化不佳的個體,容易與重要他人彼此綁在一起,而互相限制,若限制的力量太強且又超過個人所能負荷或是相互綑綁的關係中含有毀滅的力量,則可能導致自殺行為。

6.心理需求無法獲得滿足:心理需求理論假設當人有某種需求時,相對地他必須做出某類行為來滿足,若此行為無法使需求獲得滿足,個人就會感受到壓力,而此壓力又迫使其發展出新的解決方式來因應,但如果又無法獲得解決,又形成了新的壓力,而產生惡性循環,而自殺行為會被認為是一種消除此種惡性循環的方法,來處理個人無法解決的壓力。

(三)突發事件因素─歸納如下:

1.親友的亡故 2.與父母、兄弟爭吵或紛爭 3.朋友之間相處不睦或決裂 4.家庭財務問題 5.父母離婚 6.與老師有過節 7.轉學、退學 8.受傷、生病 9.成績不及格 10.失戀

11.與好友分手

 

四 .自我傷害行為的預防與輔導

自我傷害行為是可以預防的,要做到預防自殺的發生,首先要學會識別各種可能自殺的行為跡象與線索,大部分想自殺的人,通常並非一種臨時起意的行為,從出現自殺念頭到企圖自殺,往往需要一段時間,若可以及早識別自殺行為的徵狀,便能做到早期發現,早期輔導。

(一)老師可以透過班會或其他團體活動的時間,帶領學生們討論生命的意義及價值,並向學生們澄清死亡的真象,協助學生們對生命與死亡建立起正確的觀念。

(二)增進學生們生活適應的技巧及處理壓力的能力。

(三)常與班上每位同學作接觸,利用週記與學生作心靈的溝通。

(四)願意傾聽,給予學生支持、關懷,與學生分享情緒。

(五)提供支援的網路及相關資源,讓學生們了解,自己遇到困難時,該向何人、何單位來尋求協助。

(六)經常與任課教師聯繫,全面了解學生在校情形。

(七)留意每位學生的出缺席狀況,與家長保持密切的聯繫,相互交換學生之日常訊息。

(八)利用閒暇做家庭訪問,了解學生居家生活狀況。

(九)在班上形成一個支援的網絡,提供需要協助同學社會資源。

(十)在班上形成一個通報的系統,指定幹部主動報告同學之動態,尤其是異常舉動。

(十一)對可能自我傷害傾向的學生保持高度的敏感。

(十二)留意學生在週記、信件上透露的心事及相關線索。

 

青春期可能發生之精神疾病

青少年時期生理急遽變化;情緒起伏莫測,如果紓解不當,輕則行為孤僻;重則衍生疾病。青少年的情緒表達與行為,可分為常態性與非常態性。常態性的情緒表達與行為在周遭人適時給予關懷與支持都會改善,而非常態的情緒表達與行為則應就

醫處置。

 

徵兆

學習分辨精神疾病症狀是協助精神疾病患者的第一步,教師可以從下列幾點來分辨:

(一) 儀表方面 :怪異與蓬頭垢面。

(二) 動作行為方面 :出現攻擊、破壞、自言自語、終日臥床等怪異行為。

(三) 生活方面 :與人之間有疏離感,人際關係退縮,學業一落千丈,無法照顧自己。

(四) 情感方面 :情緒不穩定,比平常高昂、悲傷、焦慮或緊張。

(五) 意識方面 :對外界刺激沒有反應、或反應過度。

(六) 知覺方面 :出現幻覺,外界根本沒有刺激,卻感覺刺激存在,如聽到有人指使其做某事或聽到他人責罵的聽幻覺,以及看到蟲在身上爬的體幻覺等。

(七) 思考方面 :有一些奇怪的脫離現實的看法,也就是「妄想」,如:相信自己有超能力;以為別人會愛上他或自己做了對不起別人的事等妄想。

二、青春期常見的精神疾病

(一)輕微的精神障礙-精神官能症

精神官能症是較輕微的精神障礙,青少年較常見的精神官能症包括以下三項:

焦慮症:面對壓力時產生過度的焦慮,其症狀包括:經常性抱怨身體不舒服、拉肚子,甚至以此經常請假不上課、成績退步、失眠等。

畏懼症:害怕特定的事件或情境,如怕黑、怕坐電梯、怕在公眾面前說話。

強迫症:包括強迫性的思考及強迫性的行為,日常生活中不自覺的重複想一些事情或做一些行為,雖然知道重複做沒有意義,但不做又會不安,令其相當掙扎,通常這類型的學生有追求完美或是潔癖的特質。

(二)嚴重的精神疾病

青春期常見的嚴重精神疾病有三種:

躁鬱症:多於青春期發病,有兩個病程:

憂鬱-不愛講話、反應遲鈍、體力變差、對任何事情提不起勁,嚴重時躺在床上不吃不喝。

狂躁-情緒高昂、愛講話、活動量變大、睡眠時間縮短,躁鬱症患者一段時間有鬱的現象,一段時間躁的現象,癥期反覆不定。

憂鬱症:憂鬱症患者人格傾向於情感脆弱、缺乏彈性、挫折忍受度低、內向、情緒化,其症狀有對事物失去興趣、沒有活力、活動量減少、注意力減低、自信喪失、自我無價值感、對未來無助、睡眠障礙、食慾降低,甚至有自殺的意念與行為等。

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是一種比較嚴重的精神疾病,通常是漸漸發生的,有一段潛伏期。會得精神分裂的孩子通常個性內向、退縮、壓抑、與人的關係不是很親密,潛伏期時會變得更退縮、話更少、不專心還會出現自言自語、妄想等。精神分裂容易發生在國、高中時期。

 

(三)飲食失調-心因性厭食症與暴食症

1、心因性厭食症

( 1)拒絕維持體重於就其年齡和身高所應有的最低正常體重水準或以上。

( 2)縱使已經體重過輕,仍強烈害怕體重增加或變肥胖。

( 3)對自子的體重、身材之經驗方式有障礙:不當自我評價或否認體重過低之嚴重性。

( 4)在初期已開始的女生會發生無月經症(amenorrhea),意即至少連續三次月經週期無月經。

( 5)類型:

禁食型-在發作期間,未曾規律的從事暴食或清除行為。

暴食 /清除型-發作期間,此人規律的從事暴食或清除行為(意即自我誘導的嘔吐或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或灌腸)。

2、心因性暴食症

( 1)重複發生暴食發作。一次暴食發作同時具備下述兩項特徵:

在一段獨立時間內(如任何兩小時內),吃下的食物量絕對多於大多數人在類似時間類似情境下所能吃的食物量。

在此發作之時,感覺缺乏對吃食行為的自我控制(如感受到自己無法停止吃,或無法控制自己吃什麼或吃多少)。

( 2)一再出現不當的補償行為以避免體重增加,諸如:自我誘導的嘔吐;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灌腸、或其他藥物;禁食;或過度的運動。

( 3)平均來看,暴食及不當的補償行為,同時發生的頻率每週至少兩次共達三個月。

( 4)自我評價被身材及體重影響。

( 5)類型: 清除型-在發作期間,此人曾規律的從事自我誘導的嘔吐或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或灌腸。

非清除型-在此次發作期間,此人已使用其他不當的補償行為(如禁食或過度的運動),但不曾規律的從事自我誘導的嘔吐或不當使用瀉劑、利尿劑或灌腸。

(四)邊緣性人格疾患

始於成人早期之前,在各種環境背景下表現的一種廣泛模式,對人際關係、自體形象( self-image)、情感表現極為不穩定,且非常容易衝動。

 

三、處理方式

(一)教師可以協助患有精神疾病學生的方法

1、觀察學生的日常行為表現,有異狀時轉告家長,及早接受治療。鼓勵學生持續接受治療,需服藥者應按時服藥。(注意學生常會自做主張太早停藥)

2、在醫師未曾示意停藥,雖然症狀改善,仍應鼓勵孩子繼續用藥。提供支持與關懷的環境,體諒忍讓,愛和鼓勵是非常重要的。利用日常生活多安排語言表達的機會,多花一些時間與其談話,鼓勵其說出心裡的話或是談談生活的事。

3、切勿蔑視此類學生傾訴的感觸,但要指出事情的真實面並給予希望。

4、不要無視於有關自殺的話語或線索,應速與校方及家長聯絡。

5、提供此類學生與他人互動的機會,先由小團體開始,漸漸擴展至大團體,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之下,心理有所準備逐漸接觸周圍的環境。

6、鼓勵學生運動,參加活動培養休閒的興趣,通常如果有人陪著他們一起活動,較能帶動他們。

7、不要責怪此類學生為佯裝生病或偷懶,也不要期待他們突然重新振作起來。

 

﹙二﹚精神疾病的診療形式

1、門診治療:懷疑患有精神疾病或病情穩定的精神疾病患者,沒有急性症狀,可自行或家人陪伴下,接受精神科門診,返家後依醫師囑咐服藥。

2、急診治療:當學生的情緒、行為或社會與人際適應突然急劇的改變,使得學生本人或身邊的人可能受傷害時,就必須送醫急診。急診會進行觀察、評估、檢查、給藥等治療流程。

3、住院治療:當此類學生的病情變嚴重,情緒不穩定,使得患者或身邊的人可能受傷害時,就須住院治療。住院治療會安排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社會治療等完整的治療方式。

4、復健治療:復健治療是提供半保護性的環境,在醫護或社會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患者學習獨立與社會家庭生活適應。

 

四、青少年憂鬱症--忘記微笑的心靈

*你有多久沒看見少年家開心的笑?

在歐美國家15﹪的憂鬱青少年會有自殺意念,5﹪會有自殺行為,自殺所導致的死亡,是青少年的重大死因之一。

*什麼是青少年憂鬱症?

研究發現接近九成的青少年有時候會不喜歡自己,即使是適應良好的青少年,也常會在一日之間情緒起伏大且混亂,或有些青少年會有突然的憤怒現象,但不代表他們患有憂鬱症,因為青少年在宣洩情緒的方式上也常常超出成人的理解範圍與期待。所以要判斷孩子是屬於正常的情緒變化,還是已經達到憂鬱症的程度,尤其需要成人提高警覺。

醫學研究發現,引發青少年憂鬱症的原因包括生物因素、體質遺傳因素、生活壓力事

件與青少年本身的心理因素。那些有較高自殺傾向的,通常也都剛好是那些有犯罪、

藥物濫用、受虐待、被疏忽、家庭溝通不良或解組等問題的青少年;研究顯示,經常

經驗到嚴重絕望感與疏離感的青少年,七成以上有憂鬱的現象。

*憂鬱的少年家,經常看起來 ……

敏感易怒、哀傷不快樂、常犯錯、自覺沒有價值、不易相處、好爭辯、好鬥而充滿敵意、失眠、不易集中注意力、自覺記憶力變差、對平常感興趣的課外活動也失去興趣、成績退步、不想參加團體活動或平日活動、朋友變少、經常抱怨頭痛、全身不適、沒有活力、體力降低、容易疲倦、沒有精神、突然變得厭食或貪食……

*少年家的憂鬱傾向經常有跡可循

當青少年在學業上退步,或人際關係受挫(如與朋友吵架、和女友或男友分手、和家人衝突),甚至少數有特別情況的青少年(如同性戀、性別認同障礙),都很容易有疏離感而導致憂鬱。

多數罹患憂鬱症的青少年,或多或少會在言語、行動上流露蛛絲馬跡,例如覺得「我覺得沒什麼未來」、「生活不可能好起來了」;嚴重的絕望感更常會以下面的話說出來「活著不值得」、「我不會再煩你了」、「沒有我,你們會過的更好」、「我很希望一覺就不再醒來」。

所以,當青少年突然寫信、把心愛的東西送走、告訴朋友師長絕望想放棄的感覺、有自傷的行為、對某些藥物或武器的來源突然感興趣等狀況,就有可能走入自我毀滅的歧途。

*近八成的患者初次治療後可以完全恢復

憂鬱症是可以治療而且治療效果不錯的疾病。

如何讓青少年在發現好友或同伴有絕望或輕生的想法時,告訴大人,並從旁協助成年人找到與他們的溝通管道,是協助憂鬱症青少年復原很重要的方法之一。

必要時,以藥物、心理治療、環境輔導與支持,單一或多管齊下的方式治療,半數以上的青少年對藥物有很好的反應,近八成的患者初次治療後可以完全恢復。當然,專家正確的診斷與評估是良好治療的必要基礎。

(本文摘自台北市立療養院&董氏基金會宣導刊物--林亮吟醫師撰寫)

  

『學生自我傷害行為防治』參考資料

一 .何謂自我傷害行為

廣義的自我傷害( Self-destruction,Self-damage), 包括自殺、企圖自殺、以及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身心健康的行為。狹義的自我傷害僅指以任何方式傷害自己身心健康,但個體並沒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清楚意願,他可能因如此做而造成意外,但在進行這項行為之前,他的意識裡並不清楚地表現出要結束自己生命的意圖,這類行為如:重複地拔自己的頭髮,以頭撞牆,咬傷自己,割傷自己等等。

 

二 .自我傷害行為的徵兆

有自殺意願的人,通常會不自覺地發出一些求救信號,周圍的人如果能多加留心,適時給予關懷與支持,就有機會挽救許多的生命。但請切記,一個曾接受幫助及被阻止自殺的孩子,即有可能會再嘗試第二次。因此,對這些孩子的幫助與警覺應是持續而無終止的。

Pfeffer等人(1986)在研究報告中指出:孩子(企圖)自殺前,是有線索可循的,而這些訊息會出現在不同範疇中,計有以下四個部分:

(一)語言上的線索

孩子的話語裡有意無意地透露出想死的念頭。例如:「我希望我死了」、「沒有人關心我的生死」、「如果我不存在(沒有我)的話,事情也許會好些」…….。通常孩子表現出想死的念頭,可在下列幾種方式中表示:

1.直接說出。

2.在作文、詩詞、週記中表現出來。

3.與別人討論「死亡」的概念時,所透露出的不正確死亡概念。

(二)行為上的線索

有關行為上的線索,最主要的判斷重點是孩子平時的行為習慣「變化很大」,亦即與往常不太一樣。這些線索包括:

1.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如:積極活潑的學生變得退縮,原來安靜的學生變得話很多、謹慎的人變得喜愛冒險。

2.學校裡的問題,如:成績大幅滑落,上課時打瞌睡,不再按時交作業,

突然發脾氣,引發較多的人際衝突。

3.放棄財產,如:將心愛的東西分送給別人,立下遺囑,或將心愛的東西

丟棄、處理掉

4.濫用酒精、藥物,如:增加喝酒的次數與飲量,明顯地影響正常的生活

秩序,增加了鎮靜劑與安眠藥的使用,甚至服用禁藥。

(三)環境上的線索

有關環境上的線索,指的是「個人的環境上發生極大的變動,使得他常窮於應付」,或者是「因遭挫折,並缺乏忍受力,使得壓力增大」。例如: 

1.一個重要的人際關係的結束:與要好的朋友分手了,雙親離婚,雙親死亡,親密的兄弟或姊妹長期地離去或死亡等 ………。

2.家庭發生重大變動:財物上的危機,不得已的搬家……。

(四)併發性的線索

這一類的表現往往是前述三者的延伸。包括:

1.從人際關係退縮回來,顯得與世隔絕的樣子:這類情況可能會是孩子遇到人際間的衝突(例如:與好朋友吵架),而有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例如:由積極成為退縮);或者是孩子表達「我沒有親密、知心的朋友」、「我不知道如何交朋友」、或是「同學不關心他」,因而讓自己孤獨起來,另一方面有可能是孩子的個性原本就顯現出「退縮 -緘默」的特性。

2.顯現出憂鬱的情緒:經常出現「沒有希望」的念頭,行動上顯得無助,對許多事失去興趣,過去有關孩子的自殺研究發現,憂鬱的情緒與自殺息息相關,因此應要隨時注意孩子的情緒狀態,當他悲傷、受到困擾、以及有孤獨的感覺時,而且他在生活中所表現出來的活動量也降低時,則這孩子的自殺危險性已由「低」升至「中」,如果這孩子日常生活的秩序已廣泛地被破壞,或是他感受到「沒有希望」、「悲傷」以及「無價值感」時,那麼這孩子的自殺危險性就是由「中」升至「高」。

3.顯現出不滿的情緒而且有許多的抱怨,甚至爆發性的攻擊行為:某些學者認為孩子的自殺行為可以視為對自己不滿或攻擊自己的一項表徵。所以當孩子遇到挫折或失去親密關係時,有時會以自殺來表現內在的緊張、不滿,以拒絕、甚至報復外在的壓力。

 

三、自我傷害行為的成因

(一)環境因素:

1.家庭因素:包括家人有自我傷害的先例,父親酗酒、失親的失落經驗、家庭暴力、親子溝通不良、親子缺乏親密的互動關係、角色顛倒(即孩子被迫負擔過重的責任)、雙親工作而對子女的關愛不夠。

2.父母示範:孩子們常模仿及學習父母的行為,因此,若家族有自我傷害的歷史,會使得青少年更易處於嘗試自我傷害的危險中,有資料顯示,經歷過家族親密成員自我傷害慘劇的孩子,其自我傷害的危險率高出其他孩子的9倍。

3.學校因素:除轉學、退學等突發事件的影響外,課業上的挫折感亦是隱形殺手。

4.人際關係:人際關係上的挫折及流離亦是孩子產生自我傷害行為的重要因素之一,會使得他們無法在人際關係中獲得歸屬感,而覺得孤單落單,受到排斥。

5.時間變數:悲劇發生或痛失親人的週年紀念日,此時親人或重要關係人產生自我傷害行為的比率可能提高,此現象被稱為「週年效應」。

(二)個人因素:

1.死亡概念:根據年齡層的分類中,可以了解到孩童對於〝死亡〞理解是有階段性的,隨著認知能力的增加,自我傷害會被孩童理解為結束生命的一種方式,而變成青少年及孩童的一種選擇。

2.媒體影響形成的錯誤觀念:傳播媒體所造成的影響力是相當大的,媒體報導的自我傷害事件,對青少年有多少衝擊力,有許多部分是需要加以釐清的,否則容易使得青少年在觀念模糊的狀況下,依樣化葫蘆地加以模仿,而產生悲劇。

3.錯誤的因應─以自殺引起注意:「死」常常被自殺者拿來當作刺激別人、傷害別人的一種工具,青少年會藉由自殺的方法來喚起周遭人對其的注意,來表示對外在壓力的反抗。

4.藥物濫用:據研究指出,青少年企圖或遂行自我傷害,有部分是受酒類或藥物的影響,藥物濫用常會阻礙神經傳導的正常作用,使人產生幻覺、降低推理能力,因而增加了自我傷害的可能性。

5.「人─我」分化不清的性格特徵:「人─我」分化不清指的是自我分化不佳的個體,容易與重要他人彼此綁在一起,而互相限制,若限制的力量太強且又超過個人所能負荷或是相互綑綁的關係中含有毀滅的力量,則可能導致自殺行為。

6.心理需求無法獲得滿足:心理需求理論假設當人有某種需求時,相對地他必須做出某類行為來滿足,若此行為無法使需求獲得滿足,個人就會感受到壓力,而此壓力又迫使其發展出新的解決方式來因應,但如果又無法獲得解決,又形成了新的壓力,而產生惡性循環,而自殺行為會被認為是一種消除此種惡性循環的方法,來處理個人無法解決的壓力。

(三)突發事件因素─歸納如下:

1.親友的亡故 2.與父母、兄弟爭吵或紛爭 3.朋友之間相處不睦或決裂 4.家庭財務問題 5.父母離婚 6.與老師有過節 7.轉學、退學 8.受傷、生病 9.成績不及格 10.失戀

11.與好友分手

 

四 .自我傷害行為的預防與輔導

自我傷害行為是可以預防的,要做到預防自殺的發生,首先要學會識別各種可能自殺的行為跡象與線索,大部分想自殺的人,通常並非一種臨時起意的行為,從出現自殺念頭到企圖自殺,往往需要一段時間,若可以及早識別自殺行為的徵狀,便能做到早期發現,早期輔導。

(一)老師可以透過班會或其他團體活動的時間,帶領學生們討論生命的意義及價值,並向學生們澄清死亡的真象,協助學生們對生命與死亡建立起正確的觀念。

(二)增進學生們生活適應的技巧及處理壓力的能力。

(三)常與班上每位同學作接觸,利用週記與學生作心靈的溝通。

(四)願意傾聽,給予學生支持、關懷,與學生分享情緒。

(五)提供支援的網路及相關資源,讓學生們了解,自己遇到困難時,該向何人、何單位來尋求協助。

(六)經常與任課教師聯繫,全面了解學生在校情形。

(七)留意每位學生的出缺席狀況,與家長保持密切的聯繫,相互交換學生之日常訊息。

(八)利用閒暇做家庭訪問,了解學生居家生活狀況。

(九)在班上形成一個支援的網絡,提供需要協助同學社會資源。

(十)在班上形成一個通報的系統,指定幹部主動報告同學之動態,尤其是異常舉動。

(十一)對可能自我傷害傾向的學生保持高度的敏感。

(十二)留意學生在週記、信件上透露的心事及相關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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